2025年3月31日车谷院区党委会讨论通过以下人员为发展对象,现公示如下:
发展对象(1人):沈双凤
公示期2025年3月31日-2025年4月6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以通过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向车谷院区综合办公室反映。
电话:027-84397769
邮箱:xhxyzhb@163.com
协和医院车谷院区综合办公室
2025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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